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1101000
玉溪市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玉溪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溪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溪市总工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02〕39号)文件精神,玉溪市总工会的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要求和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玉溪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帮助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健全协调劳动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
5.协助县区党委和市直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支部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工会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6.协助党委、政府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7.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受市委政府委托做好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承担省和国家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在本市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玉溪市总工会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狠抓关键,突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这条主线,保证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职工思想铸魂取得新成效。(1)始终不渝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遵循。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始终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工会“第一议题”、“第一主题”和“第一课题”,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实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实施《玉溪市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广泛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读书分享会等活动,组织“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54场次。开展工会系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五个一”活动,即拍摄播放“劳动者说·我这十年”专题片60部;积极融入疫情防控,慰问800名一线工作人员等。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拍摄制作微电影《共同守护》,积极参加中央政法委平安建设“三微”评选活动。2022年全市被认定为全国职工书屋1个,省级职工书屋3个、流动职工书屋3个、电子职工书屋2个。
2.坚持聚集合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新突破。(1)落实“五项措施”,实施《玉溪市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十四五”规划》。实施产业工人队伍壮大行动,打造玉溪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升级版。(2)落实“六项制度”,促进改革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建立实施《玉溪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评价考核机制》,细化7个方面24项98个指标,推动改革往深里走。实施实施改革责任清单制度,派发责任清单37个,推动改革往实里走。建立实施改革重点项目推进制度,汇集重点创新突破项目92个。建立实施改革观察员制度,发挥20名改革观察员作用。建立实施《改革试点示范和联系工作制度,明确28个市级试点企业和联系单位职责,推动改革典型引路。建立实施培育培养实习实训基地制度,认定4家基地。(3)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制定印发《改革工作指导手册》5,000册、《改革知识读本》20,000本。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责任单位开展改革课题调研并形成报告28个。其中,《玉溪市职业教育赋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成效、问题及建议》获全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五周年优秀理论征文。玉溪市被省产改领导小组列为2022年全省产业工人队伍改革试点市,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试点企业。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2022年全省产改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3.坚持做实品牌,职工维权服务取得新进展。(1)突出“党政所想”。围绕重点工程项目,组织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劳动和技能竞赛。2个企业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班组)。开展第五届职工创新成果和“玉溪工匠”评选活动,培育认定“劳模创新工作室”、“工匠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21个。(2)突出“职工所需”。以学习宣传修订实施的《工会法》为主线,助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人社+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10个。深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100家,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846个,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44件,实施困难职工法律援助67件。深化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职工代表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覆盖面和实效性。2022年,澄江市、易门县、峨山县积极申报云南省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达标晋级行动先进县称号;1家企业被评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企业、2个企业被认定为云南省和谐劳动关系企业。10名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工会干部及企业工会主席被评为2022年云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3)突出“工会所能”。实施“六惠”服务,打造服务职工“工惠”品牌。“惠就业”,推动制定出台《“工会伴你行”农民工维权服务活动方案》。超额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208人(超1%),发放贷款32,500,000.00元,带动就业779人(农民工135人)。“惠知识”,组织产业工人下载使用“学习强国”APP达60,563人,充分利用工会“大网络”力量,组织广大职工网上学习、网上竞赛,发布信息1,336条,点击量达2,400,000人(次)。“惠技能”,完成技能培训950人、引导性培训1,050人,开展数控车工等10个工种职业技术大赛,认定技术状元、技术能手59名,102名企业职工获得省总工会技能晋升和学历提升奖励。“惠健康”,出台《玉溪市“爱在玉溪、游在玉溪”——职工(劳模)市内疗休养和春夏秋冬游活动方案》,确定市内职工疗休养基地8个,开发红色路线游等工会“春夏秋冬”四季游路线28条,组织市内示范性疗养1,534名,接待外州市疗养职工200名。“惠文体”,以省十六届运动会在玉溪举办的契机,玉溪市总工会组成由250人参赛的玉溪市职工代表队,抽调17名工会干部实行驻省运会。“惠生活”,组成职工服务队,走访疫情影响生产的企业119户,筹集资金6,108,700.00元,开展春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慰问职工11,338人。今年以来,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1 人、“全国工人先锋号”单位1个,“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3个、“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3个、“云南省工人先锋号” 2个。11个职工创新成果获云南省职工创新成果一、二、三等奖。
4.坚持守正创新,工会改革取得新实效。(1)坚决贯彻落实全市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主动融入大群团格局,实现“会、站、家”综合服务站6个。突出“四上企业”重点建,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四上企业”党建带工建工作联系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新就业形态行业19个县级行业工会联合会,促进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双覆盖双推进”活动。组织下沉兜底建,74个乡镇(街道)建立总工会、236个社区工会和183个村级工会。(2)加强职工服务阵地建设。融入各级“党群服务中心”建立职工驿站109个、爱心妈妈屋10个。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预计2023年10月投入使用。完成澄江市、新平县职工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江川区、易门县服务中心投入使用。省级乡镇职工之家阵地示范项目7个通过验收。(3)加强“数字工会”建设。到2022年底,全市2,904个工会组织162,000.00名会员开展了实名认证。4个企业(单位)工会被评为云南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2名基层工作者被评为云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
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革命”取得新进步。通过落实2021年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工会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开展“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实践活动,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玉溪之变”,促进解难题、办实事、出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律维权和劳动经济部、女工和宣教网络部、职工服务中心、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
所属单位0个。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玉溪市总工会(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没有独立设账,并入市总工会机关一套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总工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总工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7,555,163.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55,163.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966,266.75元,下降69.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966,266.75元,下降69.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综合成本价补助专项资金19,115,610.00元和增加县(市)区困难帮扶专项资金2,896,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总工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7,555,163.76元。其中:基本支出3,851,863.76元,占总支出的50.98%;项目支出3,703,300.00元,占总支出的49.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966,266.75元,下降69.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9,656.75元,下降12.09%;项目支出减少16,436,610.00元,下降81.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综合成本价补助专项资金19,115,610.00元和增加县(市)区困难帮扶专项资金2,896,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51,863.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39,650.48元,占基本支出的94.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2,213.28元,占基本支出的5.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3,3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包括困难职工帮扶资金3,150,000.00元、元旦春节市级劳模慰问专项资金302,000.00元、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240,000.00元和2022年度“贷免扶补、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经费”11,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5,163.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49,343.25元,增长39.76%,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县(市区)困难帮扶专项经费2,896,000.00元;2022年中行政人员退休1人,调离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26,07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3%。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427,256.7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813.2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92,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8,03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301,8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2,589.12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649.1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0,48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0,336.3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7,270.7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881.2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1,3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9,2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276,275.00元、购房补贴22,99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没有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玉溪市财政不保障玉溪市总工会“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没有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玉溪市财政不保障玉溪市总工会“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213.28元,减少12,881.72元,下降5.7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中退休1人,调离1人,导致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41,813.28元,职工福利费41,700.00元,行政人员的交通补贴123,300.00元,离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5,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总工会资产总额872,594.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872,59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2,685.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2,68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一是玉溪市总工会按照财政局绩效管理有关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工作职责及项目情况,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制度。二是根据市总工会项目支出情况,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预算项目绩效,上报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做了公开。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完成后全面进行自查自评,审核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是否与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相对应。四是聘请第三方玉溪中正会计师事务所对玉溪市总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自评与第三方评价,及时发现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不断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2年度玉溪市总工会对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工作,自评分100分,等级优。
自评简述:(1)圆满完成本级绩效目标;(2)项目预算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资金使用规定,资金审批手续齐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及单位内控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对自评工作和结果做了认真全面总结分析,对下一年预算管理及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100分,项目评价等级为优。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帮扶人数3,974人,救助资金3,150,000.00元。以上资金支出严格政策规定,严格审批,全部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较好的发挥了应有作用。
取得成效:项目的实施,使部分困难职工实现了解困脱困,缓解了困难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维护了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
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和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切实服务玉溪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二:元旦春节市级劳模慰问专项资金
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100分,项目评价等级为优。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通过元旦春节慰问活动慰问市级劳动模范共302人,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00元,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市级劳模慰问总支出302,000.00元。
取得成效:通过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学习劳模精神,争做一个守本分、有追求、讲作风、担使命、有境界、有修为的人;通过宣传劳模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热爱劳动,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管理工作和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切实做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引导作用。
3.项目三: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
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100分,项目评价等级为优。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截止2022年,全市建立一支200人以上,来源广泛、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素质优良、心系职工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每人每月100.00元补助。财政拨款的240,000.00元玉溪市总工会已向惠工中心购买社会服务。
取得成效:截止2022年,全市建立了一支200人以上,来源广泛、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素质优良、心系职工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
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做好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招聘、录用、培训相关工作。全市建立一支200人以上,来源广泛、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素质优良、心系职工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推动玉溪市工会社会工作者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
4.项目四:2022年度“贷免扶补、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经费”
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100分,项目评价等级为优。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11,300.00元用于印制《工会贷免扶补担保贷款宣传折页》5,000份、《工会贷免扶补担保宣传海报》60张、《创业担保贷款指导手册》60份。
取得成效:2022年玉溪市工会扶持创业数“贷免扶补”60人、“创业担保贷款”146人。
下一步措施:加大政策宣传,扩大知晓度。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总工会是经费独立的人民团体,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工会会计制度》和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并按规定由市级工会留成的工会经费。根据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四次联席会议决定,市级财政只负责市总工会的人员经费和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其他公用经费财政不承担,由市总工会留成经费解决。市财政对市总工会的拨款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二是离退休人员经费;三是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劳模慰问金以及其他临时性的项目经费。因此,市总工会仅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费编入市级财政部门支出预算,市总工会由工会经费形成的支出,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经费、行政支出(含“三公”经费)、补助下级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市总工会向省总工会上报,不在部门财政决算表中反映。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按照上述规定,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的自有资金, 由工会自己独立管理使用,玉溪市总工会每年向省总工会和玉溪市工会全委会报告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省总工会、市审计局、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审计。
参照云南省财政厅对省总工会《关于请求明确云南省总工会基本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活动不再参与政府采购的函》的复函,云南省总工会没有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事项,省财政不予以办理政府采购方式的审核或审批等手续。市总工会的物资采购使用市总工会留成的工会经费,没有财政经费支出,在年度财政支出决算中就没有反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玉溪市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40110040006959.xls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11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