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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3 11:24:41   编辑: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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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溪市总工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02〕39号)文件精神,玉溪市总工会的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要求和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玉溪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帮助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健全协调劳动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

5.协助县区党委和市直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支部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工会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6.协助党委、政府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7.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做好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承担省和国家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在本市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玉溪市总工会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狠抓关键,突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这条主线,保证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聚焦“四个破局”,在服务大局中建功立业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组建工会宣讲团、劳模(工匠)巡讲团,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工厂、进企业、进班组宣讲137场次,覆盖职工31,093人次;1部作品荣获全国网聚职工正能量视频篇优秀评论作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现有市级以上劳模492名,玉溪工匠116名,10个单位获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6名职工获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劳模协会,出台《玉溪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服务管理办法》。二是服务中心大局。按照“1+4+4+N”的工作思路,制定出台《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中老铁路沿线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建设玉溪市工匠学院,突出4个重点产业实施技能技术培训1,955人次,建立与昆明、普洱、西双版纳及老挝4地合作平台。三是不断深化产改。着力打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四条通道”,率先建立产改培训交流、考核评价等8项机制,在全省产改培训班交流经验,打造省级以上产改试点2个。对2,010名职工(农民工)开展免费技能培训,评选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等31项,成功申报6项省级创新项目。开展“三湖”保护治理等劳动竞赛,圆满承办云南省第五届职工职业技能竞赛5个工种决赛,成功举办讲解员、快递员等4个工种的技能大赛。四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全省率先实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持续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立10个“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获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知识竞赛团体优胜奖。五是助力脱贫攻坚。协调市、县乡村振兴局的机耕路建设项目资金60余万元,于2023年9月6日开工建设机耕路,10月中旬竣工通车。

2.突出工会所能,在竭诚服务职工中展现作为

一是开展普惠服务。组织2,037个单位193, 773人参加医疗互助,组织2,373名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率先在全省开展非公企业工会会员组合保障服务,18万余人参保。圆满完成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职工组比赛参赛任务,参赛成绩位列省十六运会金牌榜和总分榜第2位。开展心理健康讲座77场次,组织1,036名职工开展免费心理健康体检和女职工“两癌”筛查。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加快建设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新建工会驿站57个、爱心妈妈屋10个,获评全国工会家政提质扩容试点2个,推进职工驿站进车间、进班组,优化服务渠道,在全省工会驿站调度会交流经验。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成立玉溪市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规范化开展基层工作。大力推进“县级工会加强年”工作,充分激发县级工会活力,工作经验在全省会议交流。建立扫码入会新模式,先后吸收申通快递、云滴出行等16家企业37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入选全国总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创新案例。落实“四上企业”党建带工建工作联系服务制度,建会率提升15%。四是建设数字工会。在全省率先建设市级数字工会,全市51,719家单位、442,816职工纳入管理(其中,实名认证3,102个工会组织168,864名会员)。

3.推进党的建设,在做好新时代工会工作中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党建工作提质增效。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大力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开展“晾晒比拼、争先进位”活动,着力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推动工运事业发展的优势。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加大对工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工会经费和资产,推动工会经济活动规范化开展,被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评为2022年度工会财务会计工作先进单位。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市有关办法要求,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强化警示教育,狠抓精文减会,减轻基层负担。三是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建立各级工会干部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和赴基层蹲点制度机制,推动工会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玉溪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理事会,出台实施社工人才考核评价等7项管理办法,推进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范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律维权和劳动经济部、女工和宣教网络部、组织部、职工服务中心、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总工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总工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91,504.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91,504.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36,340.74元,增长45.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36,340.74元,增长45.4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项经费2,410,000.00元和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1,011,9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91,504.50元。其中:基本支出3,949,872.50元,占总支出的35.94%;项目支出7,041,632.00元,占总支出的64.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36,340.74元,增长45.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8,008.74元,增长2.54%;项目支出增加3,338,332.00元,增长90.1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项经费2,410,000.00元和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1,011,9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49,872.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41,934.34元,占基本支出的94.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7,938.16元,占基本支出的5.26%。公用经费人均11,552.1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41,63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10,000.00元。

1.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支出3,346,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通过认真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金秋助学、中秋国庆送温暖活动等帮扶救助活动和日常帮扶工作,共使用市财政帮扶资金3,346,000.00元,帮扶人数5,533人次。其中:生活救助2,531,720.00元,帮扶人数5,248人次;医疗救助215,760.00元,帮扶人数28人次;助学救助595,520.00元,帮扶人数256人次;突发事件帮扶3,000.00元,帮扶人数1人次。项目的实施,使部分困难职工实现了解困脱困,缓解了困难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维护了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

2.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219,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在春节期间开展省部级劳模走访慰问,对我市(州)截至2022年底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约219名省(部)级劳模,按照1,000.00元/人的标准发放春节慰问金。改善了生活困难劳模生活状况,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良好氛围。结余1,000.00元是因为在慰问前有一名劳模去世。

3.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第二批)资金支出完成792,900.00元,完成2023年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荣誉津贴的发放,组织符合条件的省部级劳模进行健康体检、疗休养,改善了生活困难劳模生活状况,弘扬啦劳模精神,营造啦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良好氛围。

(1)按照规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55名生活困难劳模进行补助,生活补助金发放任务完成率达到90.16%。

(2)按照规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20名特殊困难劳模进行帮扶,特困帮扶任务完成率达到90.91%。

(3)按照规定标准,对符合荣誉津贴申领条件的40名劳模发放津贴,其中:全国劳模津贴标准为300元/月;省劳模津贴标准为200元/月,完成率90.91%。

(4)按照1,400元/人的标准,安排56名省劳模进行健康体检。 完成率96.55%。

(5)按照4800元/人的标准,安排8名省劳模进行疗休养,完成率100%。

结余78,500.00元原因是:等银行卡账户错误未支付成功的劳模重新提供账号后,市财政已经关库,资金只能在2024年支付。

4.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项经费支出2,41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4年将继续建设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土地面积9,301.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105.39平方米、,建成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管理运行规范的新型职工服务阵地。大大提高职工阵地的组织、引导作用,使受益人群满意度达到90%。基本满足全市职工群众多层次、多领域的服务需求,实现工会服务职工接长手臂、延伸触角的目的。

5.玉溪市劳动模范和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春节慰问经费支出243,2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劳动模范的关心关怀,在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各级工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应集中走访慰问历年来为国家建设作出过突出贡献玉溪市劳动模范、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市在档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市级劳动模范260人,省五一劳动奖章44名,按照每人800.00元的标准慰问。通过对劳模的慰问宣传党对劳模的政策,保障提高劳模生活水平,体现了党、政府和工会对劳模的关心。在社会树立争当劳模的学习精神。

6.清算下达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5,7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工会系统完成41人(户),发放贷款共计720.00万元,带动吸纳就业144人,扶持创业45人(户),完成总任务数的109.70%。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完成20人(户),带动就业人数6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00%;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5人,带动就业人数7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5.00%。

7.清算下达2022年度中央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7,5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工会系统完成41人(户),发放贷款共计720.00万元,带动吸纳就业144人,扶持创业45人(户),完成总任务数的109.70%。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完成20人(户),带动就业人数6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00%;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5人,带动就业人数7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5.00%。

8.2023年余绍祖遗属补助经费支出7,332.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按照程序发放了资金,表达了党对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的关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91,504.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436,340.74元,增长45.4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项经费2,410,000.00元和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1,011,9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61,32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7%。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663,168.76元、行政运行2,033,056.52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665,1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99,67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18,00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8,338.72元、死亡抚恤金7,332.00元、临时救助支出3,346,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7,57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0,189.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2,126.0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291.2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973.1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3,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0,800.00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4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9,7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269,703.00元、购房补贴10,02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没有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玉溪市财政不保障玉溪市总工会“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没有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玉溪市财政不保障玉溪市总工会“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938.16元,比上年减少4,275.12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退休1人,调离1人,导致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37,363.68元,职工福利费34,324.48元,行政人员的交通补贴130,250.00元,离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6,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总工会资产总额581,393.11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581,393.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407.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407.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41031092246612.xls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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