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总工会是中共玉溪市委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玉溪市工运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深化工会改革和自身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三)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
(四)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研究制定全市工会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政策及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开展工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
(五)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指导全市工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集体协商工作;研究制定涉及职工、会员保障工作的政策、规划和措施;做好农民工的维权保障服务工作。
(七)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玉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的推荐、评选和服务管理工作。
(八)统筹全市职工帮扶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慰问、职工医疗互助、疗休养、心理健康关爱和普惠服务等工作,做好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工作。
(九)做好全市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审计和使用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工会资产管理工作。
(十)落实工会干部协管工作机制,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市直部委办局党组织建强工会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全市工会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